水处理用臭氧发生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处理用臭氧发生器的分类和规格、结构和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再生水、污水处理用的臭氧发生器。化工氧化、造纸漂白及食品工业消毒杀菌等应用的臭氧发生器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0钢制压力容器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6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 7521.1-2005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
GB/T 13306标牌
GB 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14050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GB/T 15438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
GB 19517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符号、缩略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符号、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3.1术语和定义
3.1.1
介质阻挡放电dielectric barrier discharge
在被介电体阻隔的电极和放电空间,施加并升高交流电压产生的气体放电现象。
3.1.2
臭氧发生单元ozone generation unit
产生臭氧的基本部件,由介电体与被其分隔的电极和放电空间组成。
3.1.3臭氧发生室ozone generation chamber
由单组或多组臭氧发生单元组成的装置。
3.1.4
臭氧发生器ozone generator
氧气或空气通过介质阻挡放电方式产生臭氧所必需的装置。
3.1.5
臭氧系统ozone system
臭氧发生器、气源装置、接触反应装置、尾气处理装置、监测控制仪表等设备组合的部分或全部。
3.1.6
标准状态normal temperature and pressure
在温度T=273.15K(0℃),压力P=101.325 kPa(标准大气压)时的气体状态。
注:除非特别指明,本标准中提到的气体体积、气体流量以及臭氧浓度均为标准状态下的值。
3.1.7
臭氧浓度ozone concentration
臭氧发生器出气中的臭氧含量。
3.1.8
臭氧化气ozone-containing gas
臭氧发生器产生的含臭氧的气体。
3.1.9
臭氧产量ozone production rate
臭氧发生器每小时产生的臭氧量。
3.1.10
臭氧电耗specific power consumption of ozone
产生1kg臭氧消耗的电能。
3.2符号
C——臭氧浓度。
D——臭氧产量。
P——臭氧电耗。
3.3缩略语
DBD——dielectric barrier discharge。
NTP——normal temperature and pressure。
4分类和规格
4.1分类
4.1.1按臭氧发生单元的结构形式,分为管式和板式。
4.1.2按介质阻挡放电的频率,分为工频(50Hz,60 Hz)、中频(100 Hz~1000 Hz)和高频(>1000 Hz)。
4.1.3按供气气源,分为空气型和氧气型。
4.1.4按冷却方式,分为水冷却和空气冷却。
4.1.5按臭氧产量,分为小型(5g/h~100g/h)、中型(>100g/h~1000g/h)和大型(>1kg/h)。
4.2规格
4.2.1臭氧发生器额定臭氧产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臭氧发生器额定臭氧产量规格
臭氧发生器类型 |
单位 |
规格 |
小型 |
g/h |
5 10 15 20 25 30 40 50 70 85 100 |
中型 |
g/h |
200 300 400 500 700 800 1000 |
大型 |
kg/h |
1.5 2.0 2.5 3.0 4.0 5.0 6.0 7.0 8.0 10 12 15 20 25 30 40 50 60 70 80 100 |
气源种类 |
供气压力MPa |
常压露点 ℃ |
氧气浓度体积分数 |
|
空气 |
≥0.2 |
≤-55 |
21% |
|
空气PSA/VPSA制氧 |
<1m3/h |
≥0.1 |
≤-50 |
≥90% |
≥1m3/h |
≥0.2 |
≤-60 |
≥90% |
|
液氧 |
≥0.25 |
≤-70 |
≥99.6% |
|
臭氧产量 |
臭氧浓度g/m3 |
臭氧电耗kW·h/kg |
空气源 |
(按4.2选定) |
25 |
≤18 |
氧气源 |
(按4.2选定) |
100 |
≤9 |
(按4.2选定) |
150 |
≤11 |
|
注1:大型臭氧发生器的额定功率因数(cosφ)不应小于0.92。 注2:小型臭氧发生器产品额定技术指标可适当降低。 |